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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显神威 十年辩成十个月 ——慧勤所律师获赠锦旗

发表时间:2023-08-28 10:23:56浏览量:0  

2023年8月,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法律援助 专业专注”锦旗,对慧勤所何京彬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及对案件的负责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慧勤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深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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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起案件为刑事案件,通过慧勤所律师辩护,将本应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案子变为判处十个月。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涉嫌组织卖淫罪。王某某经同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羁押于看守所。王某某和母亲杨女士生活,属于家庭困难群众。杨女士作为嫌疑人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为王某某提供法律帮助。杨女士在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指引下,来到了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杨女士的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了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件。

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接到法律援助的指派通知后,也很重视该案件,经过讨论,指派了具有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刑事律师承办该案件,承办律师对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手续后第一时间迅速联系本案侦查机关,和办案警官多次座谈沟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思路提出法律意见,并要求对书面法律意见附卷,期间到看守所多次会见嫌疑人,对案情、人身权利、生活等方面进行沟通。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本案嫌疑人的家庭情况第一时间联系了办案检察官,法律援助律师认为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罪名不当,本案定性有问题。通过对案卷材料深入研究,对在案证据进行了梳理,查阅了大量资料,形成了案件的辩护策略,并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提出了本案应改变定性、改变罪名的辩护意见。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了控方的证据材料,但检察机关最终还是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罪名不准,改变为较轻罪名,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为后续审判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检察官严谨、细致、人性化办案的工作作风也打动了援助律师。到了审判阶段,法官亲和的态度使得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辩护律师主要从量刑角度提出辩护意见,向法庭提交了居委会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等材料,一是最大化争取主刑刑期的降低,二是说服审判长、陪审员附加刑应酌定处罚。庭审前,援助律师对被告人进行了庭审的辅导,庭审阶段顺利进行。最终法院采纳大部分辩护意见,按照刑期下限、罚金下限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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